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 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 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 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 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 兵伐戎, 戎败走。於是文公 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 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 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 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 竫公子立,是为宁... 更多 >>